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對公告的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。
2009年11月12日,公司關注到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道題為《整體搬遷面臨資金困局,獅頭或“花落”山水集團》的相關報道,經公司自查并函證控股股東太原獅頭集團有限公司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澄清如下:關于報道中提及的山東山水水泥[5.71 -0.52%]集團有限公司對投資參與獅頭集團的新線重建表示出了足夠的意向,雙方最早將于本月內簽訂意向性協(xié)議一事,獅頭集團解釋今年以來先后和中國建筑[4.83 -0.41%]材料集團公司、中國中材股份[6.06 -0.17%]有限公司、冀東水泥[15.75 -1.25%]集團、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、浙江金圓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水泥企業(yè)集團接觸并探討合作事宜,但截至目前,尚未和任何一家有實質性進展并簽訂意向性協(xié)議。
公司及控股股東承諾,在公告后未來3個月內,不會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、控股股東不會變更。
公司發(fā)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《中國證券報》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(wǎng)站(www.sse.com.cn)刊登的公告為準。
特此公告。
太原獅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2009年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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